追溯调整问题
在2012年企业做坏账损失是因为税会差异,税法上不满足损失实际发生的条件,所以做调增处理;在2015年取得证据证明发生法定资产损失,就应该在2015年申报扣除。不允许扣除是没有道理的,企业应准备好证据进行专项申报。
这个是您和承租方商议确定的,没有强制要求统一出租还是分开出租的。
赞助还取得了发票吗?如果属于赞助,取得赞助一方没有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是不能开具发票的,作为提供赞助方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这个没有规定需要调增,目前只有税收滞纳金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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