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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单纯“库存盘盈”无需缴纳增值税;但销售这些“库存”需要缴纳增值税。
借:原材料或者库存商品
贷:管理费用
既然“有偿提供服务赠送”,则非无偿赠送,无需视同销售。而依混合销售条款处理即可。显然,如上所述,“物流服务及配套服务”乃是主要目的,则其按照实收款项一并按照此服务计算增值税。个税亦是同样道理,此乃客人购买服务而得赠品,并非所得事项,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一样,发布《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xls》,只是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给出相关分类。您可自行升级相关系统,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相关分类进行选择、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