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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建筑业专用发票是否需要分两年抵扣?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8-03-21 10:48
【解答】您好!没有建筑业专用发票需要分两年抵扣规定。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四)进项税额。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没有建筑业专用发票需要分两年抵扣规定。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