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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取得供应商没有缴纳增值税销项的发票是否有抵扣的权利?客户有什么责任?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09 18:47
不可以的,因为实际业务发生在销售方和某公司之间,正常应该将发票开给该公司,而销售方没有和母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按照发票管理要求,在业务发生确认收入时开票,而销售方和母公司没有业务发生,不能将发票开给母公司,这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母公司以此发票税前扣除也是有风险的。
从“我们单位销售产品给一个平台,然后平台再销售给终端客户”表述来看,这是两道销售环节。而您只需要就实际收取平台款项,给平台开具发票即可。比如说,你们卖给平台100元的货物,就开100元发票给平台;如果再返给平台1元,你们就再开“-1元”发票(即红字发票)给他们。平台不能给你们开服务费发票。
发票应当如实,否则不能入账。
什么叫如实呢?比如您上面所说,“发票是她和其他人一起买的”,那就应当分别来开,如果全部金额开给她,那就与事实不符,这个发票就不能用。既然您提及“合规、合理、合法”,那最好还是重开。
这些不是入账的凭证,是留存的证明资料,我理解严谨的合同或明细单章应该是盖上去的,不应该是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