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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略一周答疑】发票相关税务问题5.13
来源:铂略财课
时间:2025-05-13 10:42

摘要:发票相关税务问题

问题 1

暂估款无法出具发票

账款货物抵顶,对方无法出具发票,我公司暂估入库后可以与其他应收款合并往来吗?后续对外销售可以往出开发票吗?

 

铂略答

虽然“无法出具发票”,仍应如实记账;只是这个成本无法用于税前扣除。

 

借:库存商品

  贷:应收账款

 

对外销售可以并且应当如实开具。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因无发票,不能税前扣除)

  贷:库存商品

 

问题 2

南京公司新建,外购厂房取得的专票未全部抵扣,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吗?

 

铂略答

如上所述信息,可以依法申报留抵退税。详情建议查阅一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等相关规定。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问题 3

个人可以开具经营所得发票吗?

 

铂略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您说的经营所得,可以具体按提供服务的内容比如提供咨询服务,开具对应的发票。

 

问题 4

数电普票不小心重复入账是否会被税务稽查?

 

铂略答

重复入账可能涉及税收风险,而面临税务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重复入账,自然并非“实际发生”,是违反税法规定的,属于“虚开成本费用”,乃是偷税行为。

 

关于如何避免重复入账,可以参考一下《财政部会计司 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化管理与操作有关问题的答问》8.受票方应如何防范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重复报销入账的风险?

 

答: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只是承载电子专票发票信息的载体,不具备物理防伪功能,具有可复制的特点。为避免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重复报销入账,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严格按照财会〔2020〕6号文规定。

 

如果以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可以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专票。同时建议各单位在报销入账时对发票代码、号码进行查重处理。

 

对于已经使用财务信息系统的单位,可以通过建立发票数据库的方式,升级系统功能,利用系统进行自动比对;对于尚未使用财务软件实行纯手工记账的单位,可以通过电子表格等方式,建立已入账发票手工台账,有效防范重复报销、虚假入账等风险。

 

问题 5

小规模企业本季度开了专票但未达到起征点,同时也有发生个税手续费返还,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应该填写?

 

铂略答

既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未达到起征点,但开了专票,则开具专票部分应当依法申报缴纳增值税及相应附加,而其他部分则免征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申报时,专票部分填写于“应税销售额”,其他部分填写于“免税销售额”即可。

 

问题 6

公司有客户无力偿还应收账款,客户用一批货物抵减,不能提供发票,公司要怎么做账务处理?

 

铂略答

您说的方式是以物抵债,如不能提供发票,账务处理该怎么处理还是怎么处理,借:库存商品  贷:应收账款,但未来库存商品出售或者使用转入损益科目,所得税需要纳税调增处理。

 

这种以物抵债无法取得发票,入账后除了所得税需要调增,是不会有额外的税务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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