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购买软件使用权限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我公司因业务需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软件的使用权限(对方按合同要求给我们公司提供10个使用账号),签订了“软件许可服务”合同,请问这种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吗?如果属于,应当归属于哪种合同?依据是什么?
铂略答
这个软件属于对方“专有技术”,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专用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如果并非“专用技术”,则此合同属于“技术合同——技术许可合同”。
依据印花税法的税目税率表及民法典中关于各类合同的解释。税率都是万分之三。
问题 2
购买的车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公司购买商用办公楼附有车位,车位产权与办公楼在一个产权证书上,请问车位需要单独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铂略答
若车位与办公楼在同一产权证上,且属于同一宗土地的使用权范围,则车位对应的土地面积已包含在整栋楼的土地总面积中。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应以整宗土地的登记面积为计税依据,无需单独拆分车位土地面积,不需要单独缴纳土地使用税。
问题 3
整车出口退税,在购进整车时,进项发票怎么做账务处理?
我们是购进整车,然后出口车辆。出口环节的退税前,会收到进项发票,不知道怎么入账,因为这部分认证发票是在出口退税的系统里操作,到我们账务处理是和增值税申报表一样的,所以会产生差异,想了解怎么做账?
铂略答
购进整车再出口的会计核算
1)购入时
分录:借:库存商品-出口库存-XX产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出口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人民币-XX供货商。
外贸企业应单独核算出口货物的购入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记账时还未勾选确认进项税额,先进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确认后再转入进项税额。
2)出口完毕确认收入时
分录:借:应收账款-外币-XX客户(报关总价);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XX产品(FOB金额);应付账款-运保费-XX货代(报关单运保费)。
执行会计准则的,在控制权还未转移前挂合同资产,转移后再转入应收账款。
3)结转库存商品成本时
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成本-XX产品;贷:库存商品-出口库存-XX产品。
4)取得货代运保费发票时
分录:若运保费发票与报关单运保费一致,不需要处理;若不一致,借:销售费用(运保费发票与报关单运保费差额);贷:应付账款-运保费-XX货代。
执行会计准则的,出口的运保费、场站港杂费等应计入合同履约成本,收入按总价确认。
5)支付运保费时
分录:借:应付账款-运保费-XX货代;贷:银行存款。
收取出口货款时
分录:借:银行存款-外币-XX银行;财务费用(境内、境外银行扣费);贷:应收账款-外币-XX客户。
6)退税账务处理时
分录:在正式申报退税后,根据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中显示的应退税额记账,借:应收出口退税款;贷: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根据进项税额与应退税额的差额,即征退税差记账,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征退税率一致的,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中自动计算的应退税额与发票税额不一致的,可以直接按自动计算的应退税额进行申报,应退税额与发票税额的差额通过这一步做转出。
问题 4
繁育牛的账务处理
目前有育肥牛业务,想增加繁育牛的业务,繁育牛全过程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铂略答
这个也是通过“农业生产成本”核算,最后形成“生产性生物资产(繁育牛)”。
借:农业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制造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繁育牛)
贷:农业生产成本
问题 5
签订的车辆年检合同和灭火器年检合同用交印花税吗?
铂略答
签订的车辆年检合同和灭火器年检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印花税只对列举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等应税凭证征收。车辆年检合同和灭火器年检合同并未列入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所以无需缴纳印花税。
问题 6
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请条件?
铂略答
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在2025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3)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
4)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注:
①制造业行业属性判定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类)。
②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的,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受托企业在满足本通知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加工费可计入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销售额。
参考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第二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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