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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老师:嵌入式软件单独开票销售满足即征即退政策吗?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相关规定: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注:这里明确“一并销售”、“构成硬件、设备组成部分”。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从此条款来看,软硬件合在一起,然后规定方式将硬件确定、减除,得出软件销售额。
综上分析,文件所指“嵌入式软件”并非单独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