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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 报销油费
一、增值税方面:使用汽车产生的费用,如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企业使用员工车辆,与员工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给员工车辆租金。在实际发生汽油费、过路费等支出时,取得了开给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二、企业所得税:上述使用汽车发生的相关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上述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是在实务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应与员工签订正式的租车协议。协议中约定使用员工个人车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企业承担。
2、相关的费用支出能够取得正规发票。
三、具体形式:公司使用员工车辆,一种是给员工发放车补,另一种是员工和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向员工支付租赁费用。这两种方式的税务处理方式如下:
1、给员工发放补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一条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给员工支付车辆补贴,或者以实报实销的方式支付车辆的相关支出,均应视为个人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的,支付给员工车辆租金。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财税2016年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员工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需要按照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月租金在3万元以下可以免征增值税。同时,员工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税目适用20%的税率按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可以携带相关租赁合同,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增值税发票。
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
三、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
纳税人填报本企业投资比例位列前10位的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证件种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号、身份证号、护照号等),投资比例,当年(决议日)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国籍(注册地址)。纳税人股东数量超过10位的,应将其余股东有关数据合计后填入“其余股东合计”行次。
纳税人股东为非居民企业的,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可不填报。
企业所得税及其申报表乃是期间数据,因此,此处填报说明虽未明确,但宜填报整个年度情况。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应当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四条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可以并且理应开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