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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取消,收到对方赔款
借:银行存款
贷:生产(劳务、工程施工)成本、原材料(仅是结转因此而耗费掉的,没有耗费掉的不能结转)等
营业外收入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因为是取消项目而收取赔款,所以并非经营活动收入,不能开具发票、不缴纳增值税,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