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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公司是否能抵扣进项税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10-22 08:46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二条增值税退(免)税办法规定,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
(二)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根据上述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退税办法,即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该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结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该享受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应参与企业增值税的计算,认证通过后,应作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不能进行进项抵扣。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九条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其他规定中规定:
(三)外贸企业核算要求
外贸企业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转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
(六)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见附件39),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外贸企业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和内销,先记入出口库存账。待该货物用于内销时,应于发生内销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开具证明时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上述列明资料。外贸企业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的(三)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对应栏次中。
一、销售给境内区外企业B(内销场景)
核心区分标准:你司是否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
1. 非试点企业(传统保税区默认模式)
开票:无需开具国内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由境内区外的购买方B办理货物进口报关手续,凭海关出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你司仅需提供商业发票等跨境贸易单据。
税率与纳税:
货物出保税区进入境内按“进口”监管,海关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一般货物增值税率13%),该税款由购买方B承担缴纳;你司无需申报缴纳国内增值税销项税。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企业
开票: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用于抵扣)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税率与纳税:
按国内销售货物申报缴纳13%增值税销项税(一般货物);若销售的是保税进口货物,需先向海关补缴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补缴的进口增值税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二、销售给境外企业C(出口场景)
开票:应当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口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与纳税:
货物从保税区实际报关离境后,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般纳税人(生产/外贸企业):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退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外贸企业免退税),开票时“税率”栏选择0%。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开票时“税率”栏选择免税,不办理退税。
国内段运输和国际段运输如果都是同一个业务内的,即整段的是国际运输,只是分割为国内和国际段,则全部可以计算为国际运输,开具免税发票。但需要审查是否符合如下要求。
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三条:起点或终点在境外的运单、提单或客票所对应的各航段或路段的运输服务,属于国际运输服务。
起点或终点在港澳台的运单、提单或客票所对应的各航段或路段的运输服务,属于港澳台运输服务。
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或者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以及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内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范围。
代理报关服务,国际段可以免税,国内段不能免税,应开具6% 的发票而非免税发票。文件条款如下。
1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代理人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代办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包括代办货物运输、装卸、仓储等相关手续,或者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2 代理报关的定义是:代理报关服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题中机器设备的出口,依据《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5号)第二十条第(二)项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依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对这个机器设备的出口也可以按增值税免税处理。但是该机器设备净值对应的进项税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计入出口设备形成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