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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免抵退出口申报

老师 你好,

我公司在北京, 主要是内销, 出口业务不多,每年有80万人民币的出口销售, 税务局备案是免抵退核算, 由于公司裁员, 负责出口退税的财务被裁了, 接手的人不熟悉, 没有免抵退出口申报, 而是直接在申报表上免税销售申报, 对应的进项税当期做进项税转出. 导致2022年至2026年4月所有的出口都没有进行免抵退申报, 近期电子税务局提醒才发现该问题.

我现在的目的不是为了要退税. 是为了降低公司的税务风险, 我想了几个方案, 帮我看看有没有问题, 如何抉择比较好点

1. 电子税务局做更正申报, 把近三年的进项税转出全部改为0, 然后在26年当期增值税申报表上, 免抵退销售额, 填上金额, 免税销售填上负数. 最后该退退, 该缴纳缴纳. 但是需要和税务局商量好, 操作繁琐, 需要时间和精力. 可以考虑请第三方办理.

2. 在26年当期增值税申报表上, 免抵退销售额, 填上金额, 免税销售填上负数, 并且进项税转出直接填负数, 这样不用做前期更正申报. 但是这个估计税务局不会同意.

3. 最坏的打算, 人手忙不过来, 过去的全部不管了, 转为内销, 缴纳大约15万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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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略用户80565262 提问于 2026-05-1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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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2026-05-18 12:25

    其实,您的分析非常专业到位。如您所述,方案二并不妥当,不建议选择。至于方案一和方案二,如果客观条件允许的话,还是这个更加准确。当然也可以权衡利弊、成本,选择方案三也非不可。

相关问答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其实,关键不在于适用文件——固然,2024年业务不适用2026年文件,但当年适用的财税〔2012〕3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24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也是一样的。现在税务局让你们退回退税,可能当时原本就不符合退税条件,比如涉及挂名、虚开等,具体原因您需要和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一下。

    出口退税
    1个回答2026-08-14 13:09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不可以申报抵扣。因为“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相关进项税额也是不能抵扣的;但是可以参与计算退税。(当然,若有内销,产生销项税额,则可以抵扣。)

    税务合规与筹划 发票 出口退税
    1个回答2026-08-10 14:33
  • 您好,

    符合视同自产货物出口的按出口退税(零税率)处理,不符合的按免税。

    具体标准如下:财税〔2012〕39号 附件4,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三)纳税信用等级A级。
      (四)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
      (五)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二、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本附件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二)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的货物。
      (三)经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认定的集团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口径执行)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
      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3.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用于本企业中标项目下的机电产品。
      (六)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的货物。
      (七)用于境外投资的货物。
      (八)用于对外援助的货物。
      (九)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

    税务合规与筹划 出口退税
    1个回答2026-08-07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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