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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
一、送礼(把酒给人)不是“招待”(客人喝酒,您陪喝),这要视同销售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招待、员工福利,则作进项税额转出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无论账务处理还是税务处理,皆应依法、据实。
一、如果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期间,那就不算是实习生了,如果取得工资奖金之类,当然依照工资薪金所得。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二、关于第二个问题,超出我的专业范围,建议向律师等专业人士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