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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已起诉立案,胜诉,提供哪些证明可以做坏账税前扣除?
麻烦补充一下,《调解书》的内容是什么?是支付全额还是支付一部分?
其实,上面已经列举。
比如,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则可确认。(这就合理了,法院都无法执行了,显然是损失了。)
或者,存在上述其他各项情形。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