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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遗失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11-13 13:05
需要区分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根据开票方的存根联、记账联的复印件和已抄报税证明(去供应商税务局开出)可以给买方进行进项抵扣和税前扣除。即凭上述资料等用于专用发票的效力。
普通发票遗失,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应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并根据税务局要求处理。
显然,这是行政罚款,不能开具发票。既然你公司承担,则供应商给你出具收款收据,再附以(承担此罚款)相关协议、支付(给供应商)资金流水、罚款单复印件即可。
您好,
境内子公司代德国总部在国内采购软件及服务,再向德国总部收回相应款项。建议按照采购服务并转售处理。
采购环节:境内公司向国内供应商购买软件/服务
收回款项环节:境内公司向德国总部收取款项(涉及跨境资金流入)
收取环节一般没有什么税务风险,向境外提供服务属于正常业务。
对境外收款也需要签订正式的合同,参照境内采购合同拟定即可。
由于是关联交易,平进平出可能不符合转让定价要求。如果贵司有制作同期资料的,可以咨询下对应的事务所。
一般来说加成10%可以很大程度避免转让定价风险。
严格来讲,需要如实开具发票。账务、税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最后,把固定资产清理结转资产处置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