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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小规模领票限额是多少?宾馆和餐饮要不要为员工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交交纳印花税吗?
Nick Blume
提问于 2021-07-14 00:21
一、纳税人负有全面开票义务,只要实际发生业务活动。因此,纳税人申领发票,不会存在上限;若有上限,或者超过上限,可以据实申请增加。
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申领)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申领)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三、餐饮合同、住宿合同,并非印花税征税范围。但若经营活动中签订了购销、产权转移、租赁等合同,或者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额增加等,则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建议查阅一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以上属于购销合同、建筑承包合同范畴,乃是印花税征收范围。
水管道疏通费可以开具其他生活服务税目的发票,税率6%
按照您的描述,事实上第2个与第1个是一样的。因为您说了,额度是固定的(1000元),而且“报销的用车发票不一定是商业目的”,这事实上还是工资组成部分(车补)——而要求提供发票,其实没有必要(办公费用实报实销,关键在于一个“实”字)。如您所述,“如果可以区分私人和商业目的,是否商业出行可以走报销,私人部分还是应该作为工资扣税(当然,既然公务部分据实报销了,私人部分就不能免税了)”,这样是可以的。
总之,上述两种情形(报销1000元),皆作为工资核算即可。个人所得税方面,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了解一下免税交通补贴额度,只将超额部分一并计税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因此,上述情形,既然“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则您公司应当直接作为“劳务费支出”,而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