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关联交易中代采货物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1-08-26 11:37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采购是用于技术服务过程中的使用,如果你的技术服务是一般计税办法计算增值税,那么采购的进项就可抵扣!
不可以申报抵扣。因为“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相关进项税额也是不能抵扣的;但是可以参与计算退税。(当然,若有内销,产生销项税额,则可以抵扣。)
不需要调增。此类情形,增值税环节可以抵扣;而企业所得税并未作为明确限制,显然采用相同原则,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因此,上述“实际发放工资5000元,如果按4000元给交工伤保险”是违反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