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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损失确认的解读
法律条款之中,有“特殊优于一般”原则。如上所述,(原文您既已经列出,想必知道,不重复列了)第二十二条是一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是特殊规定。
我的答案是直接而且明确的:您的情形符合第二十三条规定,可以税前扣除;不需要提供第二十二条资料。
我们反过来理解一下,假设甲公司债权项逾期一个月,1000万元,破产清算可以确认损失,而不需要第二十条条件。乙公司债权项1000元,逾期三年,不仅要准备第二十二条条件,还要符合二十三条。这显然不符合上述立法原理。上述立法原理,是逾期较长、金额较小,简易处理,这才合理啊。
打个比方:公司考勤第一条规定,请假要有医院证明;第二条规定,请假半天只需要主管同意。难道说,请假三个月只需要医院证明(这儿没说主管同意),请假半天条件反而更加严格了(医院证明+主管同意)?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建议依法和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不需要全部转出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小型微利企业,原本就是“年度”概念。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如果年度数据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则全年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若季度已经享受,则需要补税。)
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四条规定,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公司购车,属于动产买卖合同,应当按照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