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可以。
一、3%怎么抵扣,改成1%还是怎么抵扣。
二、能够抵扣的前提,是作为3%项目原本可以抵扣;因此不会因为3%改成1%而影响抵扣。
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原本作为3%即不得抵扣(比如用于免税项目),则不会因为3%改成1%而可以抵扣。
关于这个问题,河南省税务局曾经明确答复: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1%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扣除率计算抵扣。
可以报销,但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税前扣除需要合规的票据。
这个问题存在不同理解。但个人以为,基于“法无禁止则可”之原则,如上所述,可以视为对方提供仓储服务存在瑕疵,因此减少仓储服务费,按照实际收取服务费开具发票。个人理解,仅供参考;谨慎起见,亦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这样理解不对的。
其实,这儿涉及两个税务处理环节:预缴、申报。
如您所述,购销倒挂,预缴环节不用交增值税了。
但是,申报环节,要按照实际销售额9%来计提销项税额。至于购入时取得什么发票,与销售时计税无关。(如果已经预缴了,这时候可以抵减。但是因为没有预缴,所以也不存在抵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