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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11-27 15:53
可以,需要到各政府机关完成股东变更. 当然转股价格应参考市场公允价格。 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纳税调整。
2025年10月-12月确认的3万元费用、2026年1-2月确认的2万元费用,都是依据当时得到的会计信息进行的可靠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因此不需要冲回费用。这5万元应当确认为2026年3月处置商场铺位(使用权资产)的资产处置损益。签订补充协议后的2026年3-12月的租赁应当视为新的租赁。
按照您的会计分录,一次计入“研发费用”,那没有确认固定资产,也无需计提折旧;不存在税会差异呀。只需要在当年作加计扣除纳税调减即可;加计扣除属于永久性差异,不涉及以后调整。
您具体提供什么劳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