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两企业合作经营食堂 房产税与增值税怎么交?
按照您的描述,实际上是您单位出租上述房产,只不过租金是一种“实物”,即“员工午餐”。
既然如此,应当按照“午餐”公允价值,作为房产税、增值税计税基础。(有人曾经“抬杠”,说:这不是“无偿”,不是视同销售;好吧,这不是“视同销售”,就是“销售”,对价是“午餐”公允价值。)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按目前规定,并没有要求款项必须由购买方支付,如果有特殊原因,一定需要母公司代为支付款项,留存必要证据资料证明业务真实性就可以。
需要签订一个三方协议或者委托付款协议,来作为母公司付款的支撑。
不过话说回来,为啥母公司非要替子公司付款呢?不能找把款项给子公司,子公司再付款吗?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相关文件规定,应当缴纳契税。
二、关于追征期,若非偷税,则上述税额为三年;若为偷税,则无限期追征。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三、关于滞纳金是否可以超过税款本金,建议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是销售俩种不同商品?一种自产,一种外购?那就分别按俩种商品税率计算各自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