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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个人所得
铂略会员80588962
提问于 2021-12-20 10:04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是“个人”,不是“公司”。也就是说,可以以“个人”确定如何选用年终奖计税方式。
二、若纳税人应缴未缴,扣缴义务人扣而未缴,则会产生滞纳金。
然而,如上所述,改变申报方式,即使产生少缴税款,既非“应缴未缴”(汇算清缴期还未到),也非“扣而未缴”(除非未卜先知,早扣了这部分税款),自然不会产生滞纳金。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这个属于特殊情况,也就是对方这张发票抵扣其实也错误了,但由于已经注销,无法再去调整了,我建议您这边按无票收入冲减原9%税率的收入,然后按13%开具普票,重新按13%申报。我觉得这个肯定不是完全合规的操作,但因为对方已经注销,无法红冲原发票,这样做是一个变通做法,或者您详细咨询一下本地主管税务看看有没有更合规的办法。
是的,需要缴纳,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按25+10结果判断,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对于其他不免税的10万需要申报纳税。
25万填写到第九行“免税销售额”和十二行“其他免税销售额”,并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0万填写到第一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并根据是专票还是普票填写第二行或者第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