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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第二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企业销售使用过的二手车,可以开具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2%或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