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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公司在境内有一家分公司,在香港有一家子公司。准备同期资料时,需要提供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吗
同期资料主要是针对境内公司的,是从境内公司的角度来看关联交易,一般提供境内公司和子公司的交易即可,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的交易没有要求必须披露,本着最小披露原则,建议不披露。
毫无疑问,存在涉税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转让后大额往来依然属于公司,如果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将形成公司损失,因此转让前最好由原股东追回,或与对方协商未来如果不能收回损失由对方承担。
未实缴注册资本在转让后由新股东按章程出资期限缴足,如未按期限缴足,老股东承担补充责任。
股权转让涉及印花税、所得税。
印花税计税依据即股权转让书据所载金额,税率万分之五。
甲公司转让股权,涉及企业所得税。转让股权收入(因为涉及关联交易,所以股权转让收入需要符合市场公允原则)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即甲公司实际拿到公司多少钱)后,为股权转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