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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退还事宜
其实,无论退回收据原件,还是另开收据对冲,都只是处理形式而已。最关键的是,明确业务实际情况,未来不会产生异议。其实,哪种形式也是可以。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会计准则只管实体,一般不管程序、票据之类。似乎没有直接规定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相关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就上述描述,并未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当然,也要看公司章程如何约定了。
一、增值税凭票抵扣,这个没有任何办法。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答:1.境内公司可以开具增值税普票给境外公司,普票无需填写国外客户的税号。开票给国外客户的发票,发票抬头有的税务局要求翻译成中文,可以在发票备注填写英文名称就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
2.如果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提供服务,且服务完全在境外发生,如管理服务等,根据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因此也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3.因此是否需要开票主要取决于服务的性质和是否完全在境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