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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在建设中的生产企业,研发费(费用化的)月末可以不结转吗
不可以。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期(月)末,应将本科目(研发支出)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本科目(研发支出)期末借方余额(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反映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印花税不属于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直接支出。它是一种行为税,是对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征收的税种,与资产的建造成本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同样一个业务应该开具税目税率相同的发票,否则您取得13%的发票,开具的是9%的发票,显然不正确。
个人认为,需要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