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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支付给外聘培训老师个人的师资费,是否可以依据老师的签收单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作为自然人而言,能否不出具发票,而以“内部凭证(企业自制表格之类)和收款凭证(比如您所讲“签收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主要看其金额是否超过增值税起征点。一般对于自然人来讲,这个起征点就是每次(日)500元。当然,如果为了方便,此人可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这样他的起征点就可以执行月度不超过10万元或者季度不超过30万元了。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