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请问上级工会下拨的帮扶困难员工助学金,是否并入员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符合条件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税,否则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税。
福利费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救济金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法规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国务院令第7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国税发[1998]1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根据上述规定,我理解属于工会拨给困难员工的一种生活困难补助,只是明确了用途是作为助学金,应该可以免个税。
这个属于任职受雇关系给予的补助,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上级工会给予的是否免税,我的理解,可以适用本条款。建议您和主管税局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