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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出差时租车,开具电子普票,内容为经营租赁*租车费,请问可以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吗?可以抵扣吗?
光临君
提问于 2023-05-05 09:54
不可以。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相关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然而,从上面发票来看,并非“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而是“购进经营租赁服务”。当然,您可能会说,“实质上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啊;那么,如果“实质上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而开具“经营租赁*租车费”,则为票实不符,自然也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