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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房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是否可以冲减房产原值。
一、可以冲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房产税的计税基础,是依照会计准则确认的房产原值,既然“冲减”是为会计准则所允许,自然可以据此减少房产税的计税基础。
二、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乃是土地面积,与此项“冲减”无关。
是地价并入房产原值,计算房产税。地价可以冲减。
但这与土地使用税无关呀。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