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视同销售
铂略会员80592760
提问于 2023-08-07 14:39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这里明确是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才要视同销售,您说的情况,并不是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无偿提供餐饮服务,我理解不需要视同销售,按成本列支成本费用就可以。
是的,不属于福利。
按照您的描述,这差不多相当于劳务(服务)外包了,或者有点类似于建筑转包。即您公司承接了垃圾处置业务,然后再转包出去。如果业务属实的话,感觉问题不大。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1、反应的是企业实际计提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和实际支付的金额,所以应该根据账面情况填报
2、如果实际计提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需要根据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进行统计填报,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可能不一致,没有关系
3、汇算清缴填写105050报表,要根据全年真实情况分析填列,理论上计提数和四季度累计数应该一致,如果不一致,可能有数据比对,说明情况就好了,汇算时报表没有发放数字。
营业执照过期,登记状态则可能转为“非正常”,进而影响发票开具。建议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