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合同解除情况下,成本如何处理?
Janice李娟
提问于 2023-10-24 15:48
您好,我没有找到类似准则规定,我说下我自己的理解,您说的这个情况,可以理解为为了更好更快提供服务,在没有确定拿到业务的情况下先行实施产生的成本费用,我觉得不应该放在成本科目核算,因为按配比原则不会产生收入,计入其他项目的成本显然也不合适。
根据行业特点和业务性质,我觉得计入销售费用中核算还是可以解释的,相当于是为了拓展业务先行发生的费用,即使业务没有拓展下来,之前的花费也是为了这个项目发生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水管道疏通费可以开具其他生活服务税目的发票,税率6%
实不相瞒。作为一个正常经营企业,收到100万,然后付出去100万,这本身是不正常的——其实,大家都知道,我相信您自己心里也明白。况且,如果只是“代收代付”,其实反而是不会有“合同、流水、发票”的。税务层面,极有可能会被怀疑虚开发票;其他法律层面,也可能会被怀疑,比如“洗钱”,比如“帮信”之类。总之,建议您根据这样做的真实目的,基于法律规定作出合法合规判断。
应当先入“预付账款”,于实际消费或者购买时结转相关资产或者成本费用科目。
充值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使用时
借:库存商品等
贷:预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