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我公司要聘请外单位一位退休人员,个税是否能按工资薪金申报缴纳,西安地区
Nicole Raymond
提问于 2023-12-01 17:31
正当如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 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是的。
唉,如果您的描述完整、准确,那能说出这样的话的人,得活在上个世纪吧?你问他,“你要什么”?此人连举证责任是谁都不知道。他如果有证据就拿出来,有怀疑就来查,你们配合;当然,你们自己也得评估自己,确实如实记账、依法报税了,得经得起查才行。
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既然“已向客户转让商品”,则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则对价显然应当包含增值税。
一、该笔高端医疗保费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项目,不需要列作“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
二、发票不是印花税应税凭证。上述“订单”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而其未未单独列明增值税税额,则计算印花税时不能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