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诉讼案件败诉,对方要求我方承担律师费
雅静Sama
提问于 2024-09-03 18:54
这部分费用需要法院及律师事务所向你方开具发票,当时对方垫付,如果判决你方承担,需要上述单位将发票或财政票据开给你公司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不可以。
列于研发费用,必须与研发活动相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也明确这一点:
六、其他相关费用
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这些属于电费组成部分,仍视为“电费”即可。既然“平时收到电网的电费发票都是入营业成本”,则仍可如此处理。(当然,亦可将电费用途进行划分,比如办公所用,计入管理费用;用于取得营业收入相关部分,则为营业成本。)
根据2026年10号公告: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可以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除上述情形外,一般纳税人应当就同一简易计税方法项目的全部应税交易一并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可以按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或简易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