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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员工培训黑色水性笔速溶咖啡,饮料、水果、零食等以及培训完以后用餐等发生的费用支出,应该如何入账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4-10-15 14:12
一般而言,培训用笔以及培训期间用餐(吃饭乃是“刚需”),这可以一并作为培训费用入账。至于“咖啡,饮料、水果、零食”之类,这就不算培训“刚需”了,还是另行作为职工福利比较合适。
这没有什么特殊要说的,语文理解即可:老师讲课,大家下面学习,这是培训。大家开会、畅所欲言,互相交流工作,这是会议。其实,啥时候是培训,啥时候在开会,大家都知道的,没必要“上纲上线”。
不可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索取劳务费发票,这是两项法定义务;并非做了一件,可以不做另一件。比如说,上午九点上班、下午五点下班,都需要做到;不是说上午九点来了,下午就可以三点走。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的转让“技术”、提供“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关定义,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因此,“专有技术许可”,属于技术转让,免征增值税。
印花税方面,这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专用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适用万分之三税率;这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列举。
并非不合理;顶多相当于给这位股东涨工资、发福利了。事实上,给员工(包括股东)发多少工资、福利,可由公司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