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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4-12-03 14:21
打个比方吧。您是中石化员工,在中石化领了工资,然后下了班去健身,给了健身教练1000元,那么,是否视为这个健身教练取得中石化1000元工资了呢?
您的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独立的两件事:
一、A取得政府补贴。
二、A请B给他干活,给B付钱(钱从哪儿来无需多说),B给A开票。
您的情形确实比较特殊,建议您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比较好。
此类福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显然,这是行政罚款,不能开具发票。既然你公司承担,则供应商给你出具收款收据,再附以(承担此罚款)相关协议、支付(给供应商)资金流水、罚款单复印件即可。
您好,
境内子公司代德国总部在国内采购软件及服务,再向德国总部收回相应款项。建议按照采购服务并转售处理。
采购环节:境内公司向国内供应商购买软件/服务
收回款项环节:境内公司向德国总部收取款项(涉及跨境资金流入)
收取环节一般没有什么税务风险,向境外提供服务属于正常业务。
对境外收款也需要签订正式的合同,参照境内采购合同拟定即可。
由于是关联交易,平进平出可能不符合转让定价要求。如果贵司有制作同期资料的,可以咨询下对应的事务所。
一般来说加成10%可以很大程度避免转让定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