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请问我单位2018年2月付乙单位工程款376500元,单位车顶帐29万元,车有原值268000,进项税38940.17 ,计提折旧费55327元,银行付款86500元,请问帐务怎么处理?
【解答】您好!会计分录
付款、抵车
借:应付账款 376500
贷:银行存款 86500
固定资产清理 290000
开具发票(您既然提及进项税额,则我猜此车符合抵扣条件,则此时应当按照适用税率17%开票;上述进项税额估计早已抵扣,所以此时不再考虑)、计提销项税额并从“固定资产清理”剥离出来
借:固定资产清理 42136.7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2136.75(290000/1.17*1.17)
原车转入清理(从上述数据可知,上述原值乃是含税价,这里需要推成不含税价,否则您专门提及进项税额将毫无意义)
借:固定资产清理 173732.83
累计折旧 55327
贷:固定资产 229059.83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基于您所提供及其计算相关数据)
借:固定资产清理 74130.42
贷:营业外收入 74130.42
此业务并无税法、会计差异,相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事项皆已包含于分录之中,您可按照纳税期限(与其他业务)一并结转、计算、申报、缴纳。至于计提附加税费,则亦并非单笔而做;印花税则区分征收方式,唯依税法处理即可。
财务核算基本原则是真实性原则,不管是否取得发票,如果确实进行了采购,都应该计入原材料科目核算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如果债权原额转让,并不涉及税收问题。
子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母公司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我的理解,虽然您是批发零售行业,但如果您进口得商品不是直接销售,而是进行了组装形成了新的产品可以按新产品税收编码开具发票,即使比对不一致,也是可以说清的。确实因为批发零售一般情况下没有加工的过程,一般是买啥卖啥,所以税局会比对购入和销售的发票商品的一致性。
不管进口还是国内采购,如果没有加工生产,只是批发零售,销售和采购商品应该保持相同的税收编码,编码后边的具体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但建议还是保持一致比较好,这样不至于引起务部门的疑问,但如果确实是一个商品,就是具体项目不一致,能够提供有效证明,个人理解问题也不大。建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