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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销售合同当期已交印花税,后期发生退货印花税是否可以申请退回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02-14 10:07
印花税是对合同签订行为征税,而不是对合同的实际履行结果征税。因此,即使合同后期发生退货,已缴纳的印花税通常不予退还。
这涉及不同纳税地点、不同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据实分别处理。即项目所在地退回预交税款,机构所在地补交已抵税款。
W 是 C 的实际控制人(56%);W 同时参股香港 A;H 在两边都有重要持股;整体上属于:同一境内自然人集团(H/W)同时控制 / 重大影响境内 C 与香港 A。税务实务中,这种架构会被认定为关联关系(实质控制 / 共同利益)
税务机关会重点查:技术服务费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ALP)。
敏感点:
技术服务是否真实存在、有实质内容(有合同、有服务成果、有人员投入);收费标准是否高于 / 低于市场同类服务(容易被调整补税 + 罚息);香港 A 公司是否有足够人员、办公、技术能力提供服务(若只是壳公司,极易被认定为 “利润转移”)。
我没有太明白您的意思?您实际上支付了多少钱?支付给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