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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供业务
Andre Walsh
提问于 2025-08-27 14:21
专家费用,理解不属于任职受雇关系,专家提供服务属于取得劳务报酬,应该代开发票给你公司税前扣除,同时按劳务报酬申报个税。
会计核算根据专家提供服务的实际用途决定计入哪个会计科目更合适。比如研发支出、相关业务成本或者管理费用等。
那就需要看您公司和专家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构成聘用关系了,如果是,就可以按工资薪酬申报个税。但还要考虑社保问题。
目前没有明确规定,根据主流观点(如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正保会计网校等观点),虽然滞纳金是伴随补缴税款产生的,但滞纳金本身属于“罚款性质”的支出,不符合“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损益本质的要求。因此,实务中普遍认为滞纳金应计入当期损益,即“营业外支出”。
按照业务实质来讲,如果这些费用是跟认证相关的,可以跟认证费的放在一起进入到与认证相关的费用科目。
但在所得税上,如果作为认证费全额扣除,税务部门可能会有质疑,可能认为你是属于招待费的性质,需要做纳税调整。最好的方式就是加大认证费的金额,把这些本由你企业承担的费用变成认证费,以认证费的方式向对方进行支付。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为你公司,缴纳时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如果合同约定由对方来承担,对于你公司来讲属于一项额外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