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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费个税
业明辉
提问于 2025-10-10 11:22
其实,如上所述,“发稿”只是获得奖励的原因,但其本身已非稿酬了。比如说,职工在中国交通报发表稿子,中国交通报给他钱,这才是稿酬。对于上述款项,我们可以换个说法,职工很好地完成了某项工作(是的,“工作”而已,无需考虑哪项工作),因而获得了奖励。
若分公司独立核算,则其获得其他单位(集团)奖励,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替集团进行了宣传劳务);若非独立核算,则其属于集团员工,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当然,汇算层面,二者皆为综合所得。)
法律顾问服务费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89)国税地字第34号”文件明确指出,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而搬家合同则涉及货物运输,需要以此缴纳印花税。
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行程单,但行程单确实是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有力证据,建议留存备查。
不属于误餐补助,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您说的情况本身员工就在仓库工作,因此固定支付的每日补贴属于津贴补贴性质,不属于误餐补助性质,需要缴纳个税。
如果公司直接订餐,员工直接享用,这样不需要缴纳个税,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实物福利。
可以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当前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已优化相关功能。扣缴义务人为离职人员申报补发的工资薪金时,需在"人员信息采集"模块中如实填写"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和"离职日期",并勾选"是否离职后补发工资"为"是",同时选择对应的"补发税款所属月份"(即该笔工资实际对应的税款所属期),然后进入"综合所得申报"页面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