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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开票
Lisa_he
提问于 2025-12-22 10:50
需要你们双方确认一下赔偿款的性质,如果就是一种对服务质量不认可的赔偿,对方收款但未产生增值税应税交易,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开具收据给你方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就可以。如果双方协商作为之前收取服务款项的折让,那么应该冲红原来的发票,重新按折让开具发票。
不可以
目前没有统一规定,实操中对于不征收发票部分,只是电网开给公司时可以使用不征税税收编码,企业转售时无法开具。一般做法有以下情形:
1、按全额开具13%转售电发票,你公司会吃亏,因为政府基金部分不能抵扣
2、电费部分开13%专票,政府基金部分按照2018年28号公告,开具分割单
3、在备注栏注明代收政府基金部分
您可以和主管税务部门确认一下当地的要求。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目前没有明确的政策对于转售怎么开票的规定。
结合之前铁路代收铁路基金时,运输代理企业处理时,有的税局认为,运输代理企业为非铁路企业,不具备开不征税发票的资质,财政部文件只能由铁路运输企业开具不征税发票。所以这部分铁建基金给下游开具只能是9%货物运输发票,税额还是得由代理企业自己承担(实务中也有通过加价的方式把这部分的税费转嫁给客户的情形)。个别税局认可下面的做法:对于代收基金部分,非铁路企业不得自行开票,在合同 / 结算单中单独列明,附铁路部门开具的 62407 不征税发票复印件,作为客户入账凭证。
这个问题,现在还有争议,需要跟税务主管部门多沟通,以免出现涉税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