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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补助以及误餐补助入账处理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1-08 14:14
一、若为定额补助(而非实报实销),需要并入工资薪金,附自制单据或者体现于工资表即可。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相关标准可以参考如下:
https://www.bolue.cn/researchesV2/137
亦可向当地税务机关了解一下。
三、出差补助、误餐补助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相关标准可以参考如下:
https://www.bolue.cn/researchesV2/137
亦可向当地税务机关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