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水电费收支科目问题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1-12 16:12
其实,上述“水电费有代收代付业务”、“水电费发票购买单位是我公司”这两句话是矛盾的。
既然“代收代付”,则水电费发票就应当直接开给承租方;
而其水电费发票开给您公司,则为“一买一卖”。因此,如上所述,您公司应当对于收取水电费,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当然,收到的水电费发票则为对应成本。
没问题的,劳务派遣服务属于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因此开具人力资源服务*劳务费是对的,可以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我想举个容易理解的例子:比如张三去小饭店,点了一碗面条,然后特别叮嘱,让多放一点盐、呛锅时让油温高一些;那么,对于店家来讲,还是向张三卖了一碗面条,而非销售“技术服务”。
因此,个人认为,这个业务主要还是在销售产品,其中“技术服务”只是辅助于产品。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工业企业出售废钢材,可以选择“报废产品-废钢铁”,合并编码:1110100000000000000(废钢铁) ,细分(按来源):
制造性废钢铁(生产边角料、切头、冲压废料等) 1110102000000000000;
其他废钢铁(报废设备拆解、旧钢结构等)
适用税率13%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