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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特许权使用费增值税处理
Spencer Conrad
提问于 2026-01-14 09:16
境内母公司向境外子公司收取的技术授权费,若属于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技术授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可按规定申请免抵退税。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第16栏(“跨境应税行为”)填写销售额,税率填0% 。填写《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研发服务/设计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提供合同、收款凭证、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
两种方式其实都可以:
一是商贸公司给个体户开票,您再给商贸公司开票;这样商贸公司就是一收一支,不能按照“代收代付”处理了。
二是您直接给个体户开票,这样商贸公司可以按照“代收代付”处理。当然,这个情况修订一下合同,明确这个事情也好。
个税:居间费属于劳务报酬,应该按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税,税率为40%,您说的按1-1.5%预扣,大概率是某些地区给予核定征收政策,这个您得再确认一下,但如果判断为劳务报酬未来需要做个税汇算清缴的。
增值税:1%税率没错,附加税没有免征政策,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
发票开具,应当据实;而不应根据客户要求开具。如果发货是泵,就必须开泵,不能开轴承;反之亦然。否则涉嫌票实不符;严格来讲,也算是虚开发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