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出口特许权使用费增值税处理
Spencer Conrad
提问于 2026-01-14 09:16
境内母公司向境外子公司收取的技术授权费,若属于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技术授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可按规定申请免抵退税。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第16栏(“跨境应税行为”)填写销售额,税率填0% 。填写《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研发服务/设计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提供合同、收款凭证、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
什么原因导致的差异呢?如果所得税没计算错误,只是账薄不一致,我理解没有税收风险,但建议找到原因,调整账簿。
这样不能税前扣除。
打个比方:房租10000元,房产税400元。那您只能扣除租金10000元,那400元是个人费用。
那么,如何税前扣除呢?必须明白一点,纳税义务由税法规定,不能私相授受。当然,钱由谁出,税法不管。也就是说,双方约定,个人必须实际拿到10000元,那需要倒推租金:
10000÷(1-4%)=10416.67元
应纳房产税:10416.67×4%=416.67元
那么,这时候房租即为10416.67元,个人需要开具此数租金发票;房产税416.67元,仍是个人缴纳,这样个人最后实际拿到10000元,企业可以税前扣除租金10416.67元。这才是正确处理方式。
一、二者之差,即净调增金额,不能再调减处理。
二、视同销售收入也构成相关费用计算基数。
相关情况可以查阅一下申报表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