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出口特许权使用费增值税处理
Spencer Conrad
提问于 2026-01-14 09:16
境内母公司向境外子公司收取的技术授权费,若属于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技术授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可按规定申请免抵退税。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第16栏(“跨境应税行为”)填写销售额,税率填0% 。填写《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研发服务/设计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提供合同、收款凭证、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
无论账务处理,还是税务处理,关键在于“据实”。出现预警不要紧,只要实事求是即可。至于“为最大限度减少税务风险预警,应选择营业成本高还是管理费用高”而进行人为选择或者干涉,反而是不恰当的。
一、发票据实开具,无论是否属于注册登记范围、办理相关资质。
二、上述“据实开票”,只是税务处理层面;依照其他规定,该办的资料、登记,还是要办——只是说,此项并非开票前置。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复: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技术开发、转让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