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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变卖,增值税计算
烨霖小哥哥
提问于 2026-01-27 17:38
能否采用简易计税(3%减按2%),关键在于采购时是否因为法定原因不得抵扣而未抵扣。什么是法定原因呢?比如说当时是小规模纳税人,比如2009年之前买的(当时固定资产不能抵扣),比如原先营业税纳税人在2016年之前买的(当时也不能抵扣)。但是,比如当时就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是未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常见情形,但这并非“法定原因”,因为税法是允许索取的)而未抵扣,则不适用简易计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