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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施工适用农业机耕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内蒙古路桥张亚东
提问于 2026-02-03 10:1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相关定义: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免征增值税)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畜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
您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上述定义判断一下。
上述“过户时车辆净值5万”,只是一种概念,而非实际发生(供应商将车辆免费过户给我司),因而对此无需理会。即无需红冲、另开5万发票;另外,动产租赁与车辆销售,税率一样,因此税务方面也没有太多影响。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涉及认证(勾选),直接以票面全额确认相关费用即可。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装修公司给你公司来提供客户,是属于经纪代理服务,按经纪代理服务来开票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你们的款项收付这里边是有一些瑕疵的,他没有满足三流一致的要求,正常应该是你们公司向客户收取百分 100的款项,然后向装修公司支付款项的时候呢,再由装修公司给你们来开具发票,而不应该是装修公司收款,扣掉属于自己的费用后的差额再打给你,这样的话你提供的服货物和资金流是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