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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确认收入时点及相关税务问题
Michael Sander
提问于 2026-02-06 14:04
先讲两个原则:
一、合伙企业“穿透原则”,即合伙企业盈利,立即视为合伙人取得。
二、依照税法计税原则。
基于上述原则:
(一)2025年度,A企业应将“预提100万”调增,作为其合伙人所得;
(二)2026年度,A、B皆不作纳税调整:B确认收入(利得),理所当然;对于A来讲,此类“管理费”属于永久性差异,不能税前扣除。
合伙人之“经营所得”,于次年3月底前汇算清缴。
如果客户索要发票,您是按照多少钱给客户开发票呢?美团收取的5元,美团直接给客户开发票,还是给您开发票?
关于这个问题,没有专门、直接文件。以下资料可供参考。
问题内容(节选、整理):(留言时间:2021-05-13)
商家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如银行信用卡、微信等)签订协议,消费者通过上述支付方式购买货物或服务,可享受一定金额的优惠。优惠金额全部或部分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给商家,其余款项由消费者支付。请问商家在向消费者和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款项时,应如何开具发票和计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答复时间:2021-05-19)
纳税人采取上述方式销售货物或服务,应按照从购买方实际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以及购买的货物、服务品名,计算缴纳增值税和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在总局明确之前,纳税人从第三方支付平台取得的款项,暂按提供“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和向第三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谨慎起见,亦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关于这个问题,没有专门、直接文件。以下资料可供参考。
问题内容(节选、整理):(留言时间:2021-05-13)
商家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如银行信用卡、微信等)签订协议,消费者通过上述支付方式购买货物或服务,可享受一定金额的优惠。优惠金额全部或部分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给商家,其余款项由消费者支付。请问商家在向消费者和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款项时,应如何开具发票和计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答复时间:2021-05-19)
纳税人采取上述方式销售货物或服务,应按照从购买方实际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以及购买的货物、服务品名,计算缴纳增值税和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在总局明确之前,纳税人从第三方支付平台取得的款项,暂按提供“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和向第三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谨慎起见,亦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