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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值税法差额计税开票问题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2-26 09:56
我先给您引一下最新文件条款: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四、(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含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比照上述政策执行。
(十二)纳税人按照第四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的,应按以下规定开具发票,否则,不得扣除。
2.适用第四条第五、七、八项规定,全部含税销售额和扣除的价款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发票的税额按含税销售额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
也就是说,上述发票开法本身没错——至于扣除金额是否真实,则是其主管税务机关考虑事项;您无需考虑也无权考虑。
没问题的,劳务派遣服务属于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因此开具人力资源服务*劳务费是对的,可以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工业企业出售废钢材,可以选择“报废产品-废钢铁”,合并编码:1110100000000000000(废钢铁) ,细分(按来源):
制造性废钢铁(生产边角料、切头、冲压废料等) 1110102000000000000;
其他废钢铁(报废设备拆解、旧钢结构等)
适用税率13%增值税税率。
一般保税区(含综合保税区)内的仓储服务,正常情况下不能免征增值税。保税区“境内关外”主要针对货物(入区保税、区内货物流转不征增值税),不适用仓储等服务。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