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阶段的样机销售,应当如何会计处理
应将相应成本从已经计入的“研发支出”科目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其他)业务成本
贷:研发支出
其实,这就是一项正常建设工程业务——谁付款没有区别。
也就是说,收到款项应当确认收入、计提销项税额;同时,取得相关支出发票,确认工程成本、抵扣进项。您可据此原则调整相关账务、税务处理。
取得保险理赔款,并没有提供增值税应税交易,所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自然也无法开具发票。
按照指标分析应该是本年计提金额,因为分母反应的年末时点数,对应的分子应该是当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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