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金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按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1.5%(不含)之间的,按应缴费额的50%征收;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的90%征收;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没有查到沈阳当地有特殊政策,您也可以和当地残联或者税务部门再详细咨询一下。
这儿没有特殊解读,字面理解即可:就是向所有人(全员)、支付所有款项(全额),皆应全部、如实履行代扣代缴申报义务。
税收滞纳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三)税收滞纳金;
一般保税区(含综合保税区)内的仓储服务,正常情况下不能免征增值税。保税区“境内关外”主要针对货物(入区保税、区内货物流转不征增值税),不适用仓储等服务。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