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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局通过合作公司给予旅行社的补贴,可否直接冲销旅行社挂账?(发票开给旅行社)
铂略会员70561054
提问于 2026-03-06 06:49
可以。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如上所述,“旅游景区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项目等服务合同”不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之内,因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应当按照13%计提销项税额。
逻辑是这样的。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就是依照适用税率(车辆适用13%)计提销项税额。除非另有特殊规定——而此情形,则无特殊规定可以适用,只能回到一般规定上来。
可以, 这个并无禁止。当然,关键在于业务真实、票实完全相符。